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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返程(第3节)

有外人在,怎么还这么不注意吃相,刑天历来是随意而为,有肉在前,哪里管得了妻子的白眼,仍然自顾自的吃的开心,还不时的给王大宝和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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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两人填肉,秦可韵吃东西不挑,基本上肥的瘦的都能吃,倒是王大宝看的很过意不去,偷偷的把那块超厚的肥肉从秦可韵的盘子里夹了出来,连他都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要那么做,只是觉得女人吃太肥的肉不太好,秦可韵愣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小口的吃肉,刑天看到这情景哈哈大笑起来。

“古时候,项庄舞剑,樊哙持剑带盾闯营,项王赐一生肩,樊哙也能把剑切而啖之,复又喝酒三斗,世人称他豪勇,真英雄,我吃了这么多野猪肉,算不算半个英雄呢”吃到一半,刑天突然语出惊人,王大宝险些一口猪肉没嚼烂就咽下去,卡在嗓子上,秦可韵也是一顿,只有林娃娃脸色如常,可是那双小手却在刑天腰间软肉上摸索个不停。

“大哥,你就算不吃猪肉,到外面也是超级大英雄了。”王大宝终于咽下那块猪肉,缓了一下,还是伸出大拇指配合刑天道,不过这话倒也是中肯,以刑天这份修为,只要一出世,那肯定是让人抢疯了。

不过,刑天这食量也是真的大啊,这一会儿,至少的有五十斤肉进了他的肚子,而且看起来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这要放到古代上,就算是不修真,光凭这份食量,那肯定也是一等一的大英雄了。

因为以农业为主导的古代封建社会,主要靠人力生产,人力的来源就是食物的能量,一般来说食量越大,气力也就越大,到了史书或者是传纪野史里,一般开始都是以能不能吃饭,能吃多少论英雄的,如廉颇,到赵王家做客,赵王问他还行不行的时候,就是用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大唐的薛仁贵是个英雄,也是说他一顿饭能吃几斗米的,但是由于他的食量太大,吃饭吃到破产,最后不得不逃奔军营的。

林娃娃早就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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