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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击炮历史及射击技术(第3节)

24(韩战)。61毫米-81毫米-英国L-16、美国M-252。82毫米-苏联发展的口径,可使用敌人81毫米的炮弹,但敌人的81公厘迫击炮无法使用这种炮弹。4.2英吋(107毫米)-最初用于美军化学兵部队,又称化学炮。120毫米-中国1964年式、186式。

迫击炮及迫击炮弹结构

迫击炮一般由炮身、炮架、座钣及瞄准具四大部分组成。炮身可根据射程的远近做不同的选择,炮身长一般在1~1.5m之间;炮架多为两脚架,可根据目标位置调节高低和方向,携行时可折叠;座钣为承受后坐力的主要部件,同时与两脚架一起共同起到支承迫击炮体的作用;瞄准具多为光学瞄准镜,刻有方向分划和高低分划。

与其他常规火炮相比,迫击炮的主要特点是:(1)弹道弯曲,适合于对隐蔽物(如山丘)背后的目标进行超越射击,也可对近距离目标进行直接射击;(2)装弹容易,射速高(20~30发/分),火力猛,杀伤效果好;(3)质量轻,体积小,机动性强,中、小口径迫击炮可以人背马驮,打了就跑,能快速转移阵地;(4)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易于大规模生产,造价低。迫击炮的操作使用亦十分简单,在发现并瞄准目标后,将迫击炮弹从炮口滑进炮管,依靠其自身质量使炮弹底火撞击炮管底部的撞针;或者依靠其自身质量滑至炮身底部,待射手操作释放撞针后,撞击炮弹底部底火。底火被击发后点燃炮弹尾部的基本药管,随后捆绑在弹体外面附加药包内的火药亦被点燃。虽然炮弹与炮管之间有一定的间隙以保证炮弹滑落,但是弹体外部的闭气环仍能形成极大的膛内压力,推动炮弹出炮口并飞向目标。迫击炮的这种发射原理决定了迫击炮弹不能与炮管紧密贴合,因此不能依靠膛线使炮弹产生旋转以稳定其飞行方向,转而使用尾翼稳定装置来保证其飞行姿态。因此,所有的迫击炮弹均带有尾翼。典型的迫击炮弹在结构上除尾翼外,还包括引信、传爆管、炸药、弹体、闭气环、基本药管、附加药包、底火等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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