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为然,所以我从来不要别人评论,即使有评论,我大都一笑置之,不过……我还是喜欢好听的,啊,我的虚荣心啊……
第八,关于代理,出版代理有不少,凭借着对台湾出版社的熟悉,代理写手的作品,每一本收取稿费的百分数,据我所知,有高达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的抽取率,我只能寒了再寒,我觉得写手还是耐心点自己投稿吧,写作毕竟是十分辛苦的,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别廉价的乱卖,看着让人难受。
写这些,我只是希望各位写手大大能够顺利的出版,能够赚到写书的钱,最少能把一台电脑钱写回来,若是能赚回上网的钱,生活的钱,啊,恭喜你,你可以进入职业写手的行列了。
萧潜乱写
可以转贴
风姿物语作者罗森的文章。
转贴罗森的老文
签约时候,是不是版税约,其实并不是重点,因为所谓的版税约,都会有一条起算点,如果是签定一万本之后,才开始结算版税,那这个利益根本就看得到,吃不到。
重点在于,是卖断约,还是授权约。
所谓的卖断,是著作权转让,也就是从今以后著作权都不属于作者。
所谓的授权约,是作者授与出版社出版权。出版社可以出版,但是授权时间一过,如果要再版,就要再次与作者签约。
通常新作者的条约不会太好,这是必然的。所以自在兄的条约,应该是卖断[http://www.kAnshu.com]
另外一方面,一本书的版税,基本上所有出版社都是出书后半年才能结算。
因为一本书的退书,会在出书后半年陆续退回来,也就是说,快则三月,慢则半年,一本书的实际销量一定会正确统计,出版社也是根据这个数字,来支付版税的。
但有一点似乎被误解了。所谓的半年后才支付版税,并不是代表作者半年后才能拿到钱,除了卖过一定数目的版税之外,一般的版税,还有一个最低保障额度,也就是不管实销量多少,出版社都必须支付给作者的稿费。
这个稿费的支付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