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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钻空子(第3节)

“设备好就行,我们不做服装,我们做玩具!”

“玩具?”

“对,第十一届亚运会要开幕了,如果我们做亚运吉祥物卖,一定能卖的很火爆!熊猫盼盼,你知道的吧?”

1990年,专利保护还很不健全,虽然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已经于1986年就颁布了,可是在执法环节还很薄弱,法律还只停留在书面阶段,并没有真正实行。

第一例知识产权的诉讼案,直到1998年才出现,而且华夏的专利保护一直侧重于技术,而文化创意、艺术作品的保护一直严重滞后,这一个大大的空子,夏小洛怎么能不钻?

王大力心道,这个办法倒是不错,这小子的眼光和商业头脑比他老子强了百倍千倍,不过他也自己的担忧,道:“我们要买下那个厂,可是要花一大笔钱啊!”

要知道,缝纫机是80年代家庭必备的三大件之一,一台要几百块钱,二十台算下来也得万把块钱。

“我们干嘛要买下这个厂子,我们让他们代工!”

“代工?代工是啥?”

夏小洛站起来,目光灼灼地道:“代工就是我们只负责设计和终端零售,并不自己拥有设备,不亲自生产,我们给这个已经停产的服装厂下订单,让他们按我们的设计做出玩具,我们计件给他们代工费。”

这话值得商榷,因为按他的想法,这产品的设计可不是他们做的,他们是完完全全的侵权和剽窃。

只是夏小洛完全可以断定,以当时的法律环境,不会因这种剽窃引起麻烦。[http://www.kaNshu.com]

王大力挠挠头,道:“这……这跟我见到的那些皮包公司有点像啊,这算不算骗人啊?”

代工在未来的二十一世纪已经非常普遍,就连国际著名的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古奇也采用华资企业代工的形式,利用华夏的廉价劳动力。

在二十一世纪,海外服装生产厂工人每小时工资约为20美元,而且工作时间固定;而中国工人的工资很低,劳动力成本只是意大利等欧美高福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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