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孔祥熙、孙科等人,则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在南京奔走游说,为营救蒋介石积极活动。
17日,中国GCD应张学良邀请,派周恩来到西安参与西安事变的协商。中国GCD党内也出现过“杀蒋”
与“放蒋”的意见分歧,在延安已经搭好准备公审蒋的台子,但后来又转为主张放蒋,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根据中国GCD官方资料,中国GCD是出于统战目的,因为即使杀蒋,并不会对GCD有什么实质意义,反而有可能使何应钦等亲日派上台,那样的话,无论对中华民族还是GCD本身都是有害无利的。
22日,宋美龄等到西安。张学良、杨虎城去机场迎接,并与宋子文、宋美龄举行会谈。
24日,蒋中正口头答应了六项协议。即:
改组GMD与GM政府,驱逐亲日派,容纳抗日分子。
释放上海爱国领袖,释放一切政治犯,保证人民的自由权利。
停止“剿共”政策,联合红军抗日。
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救国会议,决定抗日救亡方针。
与同情中国抗日的国家建立合作关系。
其它具体的救国办法。
张学良见蒋介石接受了谈判条件,怕夜长梦多发生危及蒋性命的变故,即力排众议,决定无条件放蒋。
25日下午,张学良与杨虎城一道送蒋介石及宋氏兄妹上飞机,同时为了维护领袖威信,自己亦随同护送蒋回南京。飞机抵达南京后,张学良即被军统特务监视。
29日,在蒋介石的指示下,GMD军事委员会下达了法丙字第17087号命令,委派李烈钧为军事法庭审判长,对张学良进行审判。
31日,军法会审判决“张学良首谋伙党,对于上官为暴行胁迫,减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
1937年1月4日下午,张学良又接到GM政府发布的特赦命令:“经国府委员会讨论,一致决议接受蒋委员长请求,张学良准予特赦,张学良所处10年有期徒刑,特予赦免。仍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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