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后,在上海参加学生军。1916年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步兵科。1917年如北洋倪嗣冲的安武军,同年南下参加护法战役。1924年后,任黄埔军校学生总队长、军官团团长。1926年参加北伐,1928年后,任国民政府中央军校教育长、国民政府第五军军长、第四路军总指挥、第九集团军总司令,参加中日淞沪会战。1937年11月,任湖南省主席。1945年,调任GMD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任GMD西北行营主任兼新疆省主席,其间营救了被盛世才囚禁于新疆的一批GCD员回延安。1945年8月27日,张治中代表GMD当局去延安迎接毛。泽。东到重庆谈判,张治中作为GMD谈判首席代表,为《重庆谈判纪要》的签署作出了贡献。1949年4月,张作为国民政府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率国民政府代表团赴北京与周恩来为首的中央代表团谈判。当和平协定被GMD拒绝后,张治中留在北京。6月,张治中发表了《对时局的声明》,宣布脱离GMD阵营,投向人民阵营。9月,致电陶峙岳将军和新疆包尔汉主席,促成新疆和平解放。
生平经历
生于1890年10月27日(清光绪十六年九月十四)。其祖父是农民,父亲是手工业者。张治中六岁入塾,读书十年。因少年时家境贫寒,此后的6年中四处奔波流浪,曾在安徽丰乐河镇(今舒城县)一位叫吕为才的老板经营的“吕德胜号”商铺里做过学徒,从那时开始接触并阅读报纸,喜欢写字算帐,在他的自传中,有意将此作为人生漂泊的起点。其后先后在扬州的盐务缉私营充过备补兵,在安庆巡警局当过备补警察,后入扬州巡警教练所受训,3个月后毕业,成为正式警察。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在扬州参加反清起义。1912年进入陆军第二预备学堂。1916年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步兵科,次年到广东参加护法运动。历任驻粤滇军连长、营长、驻粤桂军总部参谋、师参谋长和桂军军校参谋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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