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与万众同乐,但求一醉。
端气呈祥的风云帝国处处欢欣鼓舞,歌舞升平,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战云密布的西湘森林边沿城市,清真、阿里、别杰克等,处在兽人进攻前线的三座城市,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拖儿带女,依依不舍地离开生己养己的是非之地。
同时也有无数的人赶来支援,他们中间有连盟的正规军队、隶属各族的私人卫队、响应国家号召的热血青年、找寻工作的佣兵团、坐地起价的商人……
风云帝国的财政部长,一毛不拨的犹斯也来到了这个是非之地,不过他不是去塔里般,而是来到了鬼族的圣城,息居城,自以为眼光独到,胜人一筹的他认为,开战前最大的商机不在塔里般,而应应该是准备入侵的兽人比蒙。
凭着风云帝国财政部长的身份,犹斯见到了刚刚做完活塞运动的狼王吠月,在自认观人于微的自信下,犹斯开始了他的第一批交易。
他拿出了一套针对狼骑士设计的战具:一套两块牛皮间夹有坚韧钢丝的护甲,一支木柄钢头的标枪,一把九十八公分长的狭长马刀,一把小巧精致,可套在手臂上射击的三发连弩。
“尊敬的狼王阁下,这是我国最新研制出的轻骑装备,有了它们,阁下所率的狼骑定能纵横天下,在未来的战争中建立无人能及的战功,进而获得最大的利益。”
吠月显然是心情极好,闻言笑道:“是吗?有你说得这么利害?没有它的时候,本王的狼骑不是照样纵横驰骋?”
犹斯嘿嘿地笑了一声,也不答话,便命手下搬出一根结实的大木桩,然后拿起那根毫不起眼的标枪,一甩手将长枪投到木桩上,也不见他如何用力,整支枪头便插入了木桩。
犹斯指着木桩对狼王笑道:“枪长二百三十三公分,重约九斤半至十斤之间,枪头由精钢打造,长阔而平薄,留有倒钩,利投射,锋利无比,枪身是轻巧但极坚韧的紫桃藤,经铜油炼制后不怕刀剑斩劈,枪尾有两排十二根骨刺,可令飞行中的长枪更平稳,更准确地击中目标。”
犹斯说完,命手下拔出长枪,拿起马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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