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欲望,沈莫不得已做了许多份兼职,可却仍然远远无法达到她的要求。
一件衣服几千元,一块手表上万,随便一瓶化妆品都要几百块,这根本不是沈莫这个工薪家庭出来的大学生能承受得起的。
终于,就在今天下午,她领来了一个一看就是有钱的大少,当着他的面跟自己提出了分手。
性格不合?去***性格不合,是钞票不够才对吧!
纯洁的初恋只持续了不到两年,尽管沈莫不断告诉自己那样的女人不值得伤心,可他还是忍不住独自一人来到了酒吧。毕竟是初恋,谁能轻易忘掉?
可笑自己直到今天还在每天只吃食堂最便宜的饭菜,省了几个月的兼职工资为她买那只价值上万的手机!
几乎上了大学就从未在自己身上多花过一分钱的沈莫一怒之下来到了这家在长海市都十分有名的酒吧,点了几瓶昂贵的酒,花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钱。
而在醉酒之后,他也不知是出于报复心还是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他拿起了手机,挨个寻找里面女人的电话打过去,目的只有一个,找个女人上床。
不就是有钱么,那小子肯定是个银样蜡枪头,楚玲我要让你看看我才是真的男人!
想法幼稚到可笑,但沈莫却真的这么做了,而且锲而不舍的一直打了十七个电话。
当然,也被拒绝了十七次。
沈莫的手机通讯录里存了上百个电话,里面有些是同学朋友的,但更多的是他在做兼职的时候接触的客户。手指按住方向键,慢慢下移,很快,他又找到一个目标。
蒋秋水。
“好名字,嘿嘿,就你了,今晚说什么也得把你拿下。”酒精的麻痹让沈莫根本就想不起这个名字的主人是哪一位,他使劲按下拨通键,听到里面传来一阵悠扬的古筝乐曲。
“喂。”不多久,电话接通,沈莫还没开口,就听到对面传来一道淡漠的声音,语气虽然冰冷,但是声音却十分动听。
被这声音激得微微一颤,沈莫稍微清醒了一些,将手机放到耳边,而后一本正经道:“长夜漫漫,无心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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