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颐和园等等,还有前几年举办奥运会时建起的鸟窝。
沈莫随口答应下来,起床吃了早饭,他便出了苏家。
虽然现在沈莫成功震慑住了苏家一些人,在加上有老爷子撑腰,倒也没几个人敢当面跟他顶撞了。不过苏家还是有不少人见了沈莫都是白眼相待,如果白眼能杀死人的话,沈莫现在估摸着早就被白眼给杀死几千回了。
离开苏家,沈莫本想随处逛逛,可是却接到了苓歌的电话。
“昨天是你把我送回来的?”酒醒之后,苓歌估计忘了昨天的事情。
“是我。”
“昨天……没发生什么事吧?”苓歌语气带着犹豫,迟疑问道。
沈莫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她的意思,忙解释:“没有没有,绝对没有,送你回家之后我就离开了。”
“是么?”苓歌似乎有些疑惑,自言自语小声道:“那真是奇了怪了,这件睡衣我最不喜欢穿,怎么就穿上了它?”
“……”沈莫一阵无语,他自然不可能告诉苓歌,是他说了句你可以穿件薄点的衣服,她就听话的穿了那几乎透明的睡衣。
“现在有没有时间,你没忘记昨天答应我的事情吧?”顿了顿,苓歌开口问道。
沈莫犹豫了一下:“在哪里见面?”
苓歌报了个地址,然后便挂了电话。
沈莫舒了口气,想到昨天那香艳的场面,心中便觉得有些痒痒。
拍拍自己的额头,暗骂一句精虫上脑,沈莫驱车来到约定地点。
很快就看到苓歌,一身碎花雪纺长裙,脚下是双帆布鞋,手腕上系着几条漂亮的手链,戴着遮住半张脸的墨镜,性感而富有青春活力。
蛤蟆镜,这似乎是所有名人的必备装备了。
“去哪儿?”苓歌将自己的车停在停车场,坐上了沈莫的车。听到沈莫问话,她又报了个地址:“今天顺便作我一天保镖,怎么样?”
“荣幸之至。”沈莫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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