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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第三次鸦片战争(第1节)

孙文不再叫我俞帅,而是亲热地叫我老汤姆,有时又叫我小汉克斯。全得看她大脑,是左边热还是右边热。要是两边都热,就是前一秒钟老汤姆,后一秒钟小汉克斯地叫。偶尔一下子脑子短路了,就“阿甘阿甘”喵喵地叫。

我不知道,她一会叫我老汤姆一会儿叫我小汉克斯,以及阿甘,到底是什么原因。直到后来看过了好莱坞电影《阿甘正传》,适才明白,无论是老汤姆,还是小汉克斯,还是阿甘,其实指的都是一回事。都是崇拜白痴而产生的腻称——我是那种有点儿特长的白痴,也就是常人世界里不常提到的天才白痴,或者白痴天才。比如说武汉的舟舟,比如说普林斯顿的爱因斯坦。

而在我的那些正在上大学,回来过暑假的同学精英中间,则在悄然流传着另外好几个绰号。“一只虎(眼)萨特”,“疯子尼采”,都是存在主义在大学校院内泛滥,激Qing苟合之余,随手扣在我头上的屎盆子。

还有“苏格拉底”。还有人干脆说我是“圣人”。因为,在精英们看来,我超然的状态只有哲学家可比。

尽管我不是天生的白痴,可是已经没有什么人记得那些关心那些了。不仅孙文在被新的生活冲昏头脑之前,经常来看我。叫我老汤姆叫我小汉克斯。还有另外一些人也开始惦记起我来——那些自认为白痴象虐疾一样会传染,曾经离我远去的某些老同学们,又象我刚回来时那样,带着各自的伤痛,陆陆续续回到了我的身边。有的还是的很不放心地戴着十八层的,防非典的白色医用口罩。而那个叫方光绪的男同学,则一个劲地追问我的发疯密笈,因为在他看来,心无杂念的白痴能够胜过任何心不在焉的天才或者神童。

他们每个人都带卷子给我做。我做完了,他们看过以后,全恭维我说,事实证明,我的智商比爱因斯坦还高。爱因斯坦是一百五,我是二百五。尤其是征对应试教育高考中的那些死题烂题,我的表现,足以表明新的传奇的诞生。我就是阉割那些所谓标准题问答题的剪刀手。

与第一次重逢时的殷殷相惜相比,这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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