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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拾柒(第4节)

,便瞥见了像往常一样倚着门框发呆的路薇。

“你不喜欢跟小朋友们一起玩吗?”温雅走了过去。

路薇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嬉闹的小朋友们,摇着头回答:“我觉得跟他们玩不到一起去,我不喜欢说话。”

“哦?是吗?”温雅微微一笑:“那为什么总能跟我聊那么多?”

路薇把目光转向她,淘气地笑了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这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因为他们朋友多,平时想不起来找我玩吧。”

“你得去主动找他们玩,他们才能记住你啊。”

“无所谓了。就这样看着他们玩也很好呀。”

温雅笑了笑,跟她一样把目光投像了在院子里嬉闹的小朋友们,不再说话。

这时,丁老头搬着个折叠桌子走了过来,将它放在了离小朋友们不远的树荫下。

温雅颇有兴趣地看着他,只见丁老头拿来了笔墨,戴上了老花镜,有模有样地开始写起字来。

“咦?他还会写毛笔字?看样子熟练的很啊。”温雅忍不住开口道。

“那当然了,听说丁爷爷年轻的时候书法大赛可获过奖呢,他也会教我们写字,不过除了阿坤,我们都写的不好。丁爷爷说阿坤最有天赋了。”

“阿坤?是哪一个啊?”温雅把目光投进了孩子群当中。

“哪个都不是,他都失踪一个月了……我们怎么都找不到他。”说到这里路薇的语气沉了下来:“你过来,我给你看样东西。”

温雅第一次走进了路薇的房间。里面并非她想象中的整齐,而是只能用一个词来概括形容:空荡荡。这个女孩子的房间,只有一个毛绒熊,以及墙上贴着的几篇毛笔字和桌子上的字帖。

“其实我也很喜欢毛笔字的,就是一直写不好。那些左边的是丁爷爷写的,右边的全都是阿坤写的。”

“哇……”温雅怎么也不能相信,这些整齐娟秀的字竟出自于一个孩子之手。

再看看丁老头的作品,同样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那是一种风格,似乎是在书法家身上才有的。

这个丁老头,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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