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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幸福的感觉(第1节)

罗茜睁开眼一看,也不禁咯咯笑了起来。明松的脸上、身上,都被她爪出一条条的血痕。

野猫,你真像一只野猫。马明松禁不住说道。

枕着明松的胳臂,偎依在明松肌肉发达的胸膛,罗茜就感到甜丝丝的。而这种幸福的感觉,主要还是来自对明松的进一步品味。

打从狗四发现了野猪公,马明松第一次追踪那头野猪公,并被野猪公尖利的獠牙剌伤之后,每次再追它时,他都有一种初恋的感觉。心里似乎有万语千言要跟它诉说。所说的话绝不像对狗四、烂三他们那样,好好的话也变成“狗货”的骂。

成笑话了。

他相信自己不会。尽管他知道自己没多少文化。就像他母亲没有文化,仍可以为他唱出动听的摇蓝曲一样。每年三月三的对歌,他母亲也对得很出色。但野猪公一词,在他们马屋寨却是骂人的话,暗指乱搞女人的男人。每每他打回野公猪,寨里的人就显得特别的兴奋,故意当街当巷高声说,呵呵,今晚吃野猪公,今晚吃野猪公啰。让这声音传入族长的家。族长好几回就对他说,明松,你干嘛老打野公猪呢?

碰啥打啥呗,我有什么办法。

公猪可是播种的货,打没了,生态还平衡?族长常到镇上开会,嘴上也就有了部落长一样的新鲜名词。但说归说,族长最爱吃的却是公猪的圣物。

公猪滑得很哩,怎会打没?明松故意不瞧着族长说,族长的脸也不禁一红,大概想到了自己所搞的那些女人。

(野猪公抗议:族长怎么能跟我们野猪公相比?我们要跟母猪做爱,首先就得接受别的公猪挑战,胜者才能为王,才配拥有跟母猪做爱的权利。你以为容易的?那是以生命相搏才赢得的胜利果实。以我们的规矩相斗的话,你们寨里就有十几二十人胜过族长。再说,我们也从来不乱搞。若母猪不发情,不达到两情相悦的地步,我们绝对不会做爱。因此,你们人间的强Jian、Jian污等等之词,在我们野猪一族身上根本不存在。

追踪着我这头野猪公,你便没将我当成是野猪公,心里早悄悄地将我叫作猪爷,以避开寨人暗指的那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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