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一百二十二章 守得云开见月明(第4节)

判处死刑,在刘宝龙的死保下,小戴被无罪释放。

九天后,李超和李静波被押解至市中院接受审判,李超被一审判处死刑,而李静波的供述跟李超一致,坚称自己参加犯罪活动,是受到了李超的暴力胁迫,完全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最终被法院判定为胁从犯罪,免于多项刑事处罚,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随着震惊全市的系列命案被侦破,刘宝龙和李超也分别走到人生末路,等待着高院的死刑复核。

与此同时,在孙建勋的安排下,杨东和罗汉的案件也被提上了日程,配合检查院进行着收尾工作。

十四天后,杨东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通知自己第二天一早,赶往市中院,与罗汉一同接受与王新明在三合公司门前聚众斗殴一案的审判。

次日清晨,杨东早早的起了床,随后在林天驰等人的陪同下,赶往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八点三十分整。

杨东被法警带到了法庭内,与此同时,穿着监犯马甲的罗汉也戴着手铐,步伐稳健的走进了法庭,并肩站在了杨东身边,这还是罗汉被捕之后,杨东第一次见到他,许久未见,罗汉不仅没显憔悴,反而精神抖擞。

“哎呀我靠,这才几天啊,你怎么胖成这样呢?”罗汉站在杨东身边之后,看着身材臃肿的杨东,一脸愕然。

“我没事,你最近怎么样,还好吧?”杨东摇了摇头,眼神关切的反问道。

“呵呵,看守所那种地方,是靠拳头说话的,你觉得我进去,能吃亏吗。”罗汉憨然一笑“在靠武力说话的主场,我必须是个爷。”

“肃静!”法警一声低喝,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咚咚!”

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庭审程序正式启动,全场肃静后,审判长朗声开口“现对l顺口区检察院起诉指控犯罪嫌疑人杨东、罗俊卿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一审判决,下面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身后,对审判长微微致意,随即大声宣读“被告人杨东,男,23岁,籍贯沈y,高中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为大l市三合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一职。

被告人罗俊卿,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