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知道是不是雄性激素分泌过旺,身上的体毛很多,虽然仅仅是十六岁,但也留出了络腮胡子。再加上他故意说话粗声粗气,寻常人见了都以为二十多岁了。
即便相处久了,知道他真实年龄,但是寻常士卒也都愿意服他。
无他,马宝乃是边军出身,世代戎马,从小他的骑射功夫就很好,他再家中排行老三,又称作三宝。陕西边军也不好过,家中有兄弟五人,两个弟弟还小。故而马三宝好几年前就出门自谋生路,投过孙传庭军中,大败之后,被俘虏,分配到曹营之中。
从一个小兵做起来。而今也是一个队长了,下面管十个小卒。
不过,他的这个队长,与寻常队长不同,那是斥候队长,或者说夜不收的队长。这样的队长虽然仅仅管十个人,但是在官衔之上,向来是高配的。如果马宝愿意调到其他部队,一个百户决计没有问题的。
但是马宝家中,世代军户,也传承了边军的思想,那就是重骑兵,轻步卒,再加上马宝一身功夫都在马上,自然不愿意离开了。
这一次大战,安曹营以往的规矩,夜不收十里一拨,放出二百里外,而长江两岸更是重点所在,故此马宝带队出来探测,很远就看到了他们纵马留下的痕迹。从痕迹上看是上好的战马。马宝以为是官军的斥候。故而追了过来。
虽然官军的斥候越发不行了,但是与左良玉大战的时候,双方斥候没有少互相剿杀过,只是马宝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抓住一条吓他一跳的大鱼。
弘光深吸几口气,站了起来,说道:“朕乃大明皇帝,尔等贼人要杀便杀。”
马宝先是一惊,随即再看弘光,猛地大笑起来,说道:“你说你是大明皇帝,我还是曹营驸马。看你就不老实,来人将他绑起来,绑牢了,带回去。”
在马宝想来,皇帝老儿,不应该是穿金戴银的,浑身上下金光闪闪才对,而这个人,不过穿着寻常青衫,带了一顶不知道有些奇怪的黑纱帽,左看右看,都不像是皇帝。自然觉得他在乱扯。却不知道弘光这一身才是大明皇帝的常装。
“是。” 马宝麾下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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