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旧金山。
夜晚的灯火之下,一个不修边幅的男子默默地走在街道上,他衣衫不整,胡子拉碴,两手插在兜里,走路总是低着头,有些苦瓜脸。
他看上去与周围光鲜亮丽的行人颇有些格格不入,似乎正处在向流浪汉进化的过程之中。
艾迪·布洛克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汉。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一条流浪狗。
无怪乎艾迪会这么想,毕竟他刚刚来到人生的最低谷。
因为不久前试图报道生命基金会的丑闻,他丢掉了工作,失去了女朋友,从一个体面的记者,变成了一无所有、落魄潦倒的卢瑟。
他现在每天都要忍受逼仄的蜗居以及吵闹的邻居,每天都要面对逾期的信用卡账单,有时甚至要为吃饭发愁。
跌落到人生谷底的艾迪·布洛克,觉得自己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惨的人,即使是流浪汉也比自己过得更惬意。
至少他认识的一位流浪汉就比他过得惬意,准确地说是一位“女流浪汉”,玛利亚。
玛利亚虽然睡大街,但她似乎经常都有愉快的心情,这让艾迪感到羡慕。
不过今天玛利亚不知何故消失了,她的床铺以及很多琐碎物品还在街上,但人已经不见踪影。
艾迪看着街边乱糟糟的地铺,似乎有些意外,但终究没有太多想,他觉得也许玛利亚有什么急事离开了一会吧。
他路过玛利亚的乱铺,来到一家小型超市,与店主交谈几句就开始挑选接下来几天的口粮。
“布洛克先生。”一个犹豫的女声响起。
艾迪抬头看去,就见一个清瘦秀气、戴着眼镜的女子出现在自己眼前:“你是谁?”
女子左右看了看,随即紧张而小心地将他拉到角落里,压低声音道:“我是朵拉·斯科尔斯,生命基金会的科学家,我来找你是……”
听到对方是生命基金会的人,艾迪顿时脸色一拉,扭头就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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