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广庆早就习惯了被一堆小伙伴围着捧着,所以他对刘金桃倒是没什么特殊的印象,只把她也当做了自己的小跟班之一。
主要是刘金桃的长相一般,又因为常年做农活的缘故晒得皮肤黝黑,整个儿一黑丫头,自然很难引起赵广庆的额外注意。
当然,村子里的姑娘大多都是又黑又瘦的,真正白的也没几个。
刘金桃跟着赵广庆转了好几年,直到他们都小学毕业了,刘金桃的学习成绩实在是差得不行,她父母也没想再在她身上花什么学费,就把她交给了她在外面打工的姑姑,让刘金桃也去打工去。
虽然那个时候的刘金桃还是未成年,根本没有正规的招工单位敢用她。但只是赚钱嘛,尤其是不在乎她到底能挣多少的时候,想给能吃苦的刘金桃找个工作还是不算难的。
就这样,刘金桃在外面打了几年工,除了给自己留下一点儿可怜的生活费之外,其他的钱全都交给了她的父母。
刘家算得上是真正榨干了刘金桃的血。
季慕善最后一次得到刘金桃的消息,还是她考上大学那一年,听说刘家给刘金桃订了人家,要把她嫁出去了。
那时候的刘金桃,虽然才刚二十出头,但在婚嫁年纪比较早的乡下,她已经成了三姑六婆眼中的大龄姑娘了。
所以,刘家给刘金桃订的结婚对象,条件并不好,是同村的一个老光棍。
那老光棍已经五十多了,不过身体看着还行,比一般年轻人都还要壮实。
他没有自己的房子,平时就住在村里以前的老祠堂。
老祠堂在那个年月被打垮了,早就废弃了,房屋都破烂得不行。老光棍就在里面收拾了一间看着还能勉强住人的房子,随便搭了张稻草床就住了下来,而且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那房子以前季慕善路过的时候悄悄瞄过几眼,真的是破烂得不行了,连个大门都没有,只让老光棍挂了块破布挡着,屋里的情形简直就是一览无遗。
当然,他这破房子,有大门和没大门也什么区别。
村里人都知道他穷,别说没贼惦记他家了,就连同村的人都不愿意去他家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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