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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举证质证(第2节)

,是有关严孟伟的,请法庭组织质证。

法警接过这组书证,首先拿给辩护人查看,辩护人表示没有异议,随后交给了法庭,陪审员高亦伟和穆凡也看了一遍,点头表示没有异议,这才交给主审法朝阳。

这组证据,主要用来证明严孟伟杀人的事实,其中包括涉案凶器、受害人家属的陈述,以及旁观证人的证言证词,还有法医提供的相关文件。

并没有让严岢查看并签字或提出异议,上面却有严孟伟的签字,因为杀人的过程跟严岢无关。

接下来,李春雷又出示了另一组证据,却是跟严岢有关。

这是警方从严岢家里,搜查到的三本专业书籍,《禽类解剖学》、《动物解剖学》和《人体解剖学》,其中重点书页,都用红色的波浪线进行标注,颈部、腿部的大动脉,能够迅速造成失血过多,造成死亡等。

其中《人体解剖学》上,人类颈部动脉的部分,非但被标注出来,上面还有一个字,杀,附加三个感叹号。

除此之外,还有新华书店的购买单据以及录像等,证明这些书籍都是严岢去购买的。

还有一份笔迹学证明,通过提取严岢以往写教案的字体,并经过分析,证明那个“杀”字,并非严孟伟所写,而是来自于严岢。

“请值庭法警将书证交给被害人查看。”方朝阳道。

严岢的脸色非常阴沉,仔细看了看,随后又交给辩护人,田云苏看过之后,被呈交到法官席上。

这次,方朝阳等三人看得格外认真,半晌后才还给了公诉人。

“被告人严岢,你看清楚了吧?”方朝阳问道。

“看清楚了!”

“有异议吗?”

“有!”

“有什么异议,讲出来。”方朝阳道。

“书是我买的,却是小伟要求的,因为他不愿意出门见人。检察员已经明确标注出来,并非我本人的主观意愿,另外,那个杀字不是我写的,这几本书买回来之后,我根本不曾碰过。”严岢道。

“公诉人解释一下。”方朝阳道。

“这是权威的笔迹认证,不会有错,你说没写,不没写,另外,根据严孟伟的供述,那些重点内容,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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