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这话可不对,甚至是在咒他老人家,以孙前辈的功力,只要不出什么意外,活个一百几十岁并无多大问题。”
“若姑娘你功力达不到前辈的境界,说不定,你连给你爷爷送终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你会比他先走。”
“……”
孙小红闻言虽然破涕为笑,但对罗长风的话,也是十分无语,孙白发更是哭笑不得,这小子说话,还真是……与众不同。
孙白发笑意满满的看着罗长风,道:“少年人,你要前往江南建立‘飞剑山庄’,却不知,具体打算去哪?”
罗长风略一思忖,道:“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飞剑山庄不在苏州,也在杭州了。”
“彼时飞剑山庄必定名扬天下,前辈若到江南,只需稍一打听便能找到,小子欢迎前辈与孙姑娘前来做客。”
孙白发缓缓点头,笑道:“你的确该有这般自信,你与李寻欢、阿飞小子、铁传甲三人凑一块,足以支撑起一方势力。”
“你们都是心怀侠义之人,江湖中有了飞剑山庄,却是天下人之福,老头子有暇,定会前去拜访一二。”
罗长风欣然道:“小子扫榻以待。”
……
次日清晨,一条向南延伸的官道上,两架马车一前一后缓缓而行。
前面马车赶车的是铁传甲,后面马车却是阿飞坐在车辕上,车厢内只有一个人——林仙儿。
前面稍大的马车车厢中,李寻欢手握酒瓶,一边缓缓喝酒,一边看着正奋笔疾书的罗长风,眼中兴味盎然。
罗长风在马车中摆了一张小矮几,上面铺着宣纸,官道虽然相对平整,但马车却依然会晃动不休。
但罗长风的手非常稳定,虽然他写的字并不好看,可也能清楚的看明白是什么字。
罗长风写字用的并非毛笔,而是一支昨天在聚贤居现做的简易鹅毛笔,他并不是不会用毛笔,只是在晃动的马车上,用毛笔显然是写不好字的。
李寻欢从未见过鹅毛笔,更想不到还能如此写字,心下对罗长风佩服不已。
宋宝林坐在罗长风身旁,手中小心翼翼的端着砚台,不让砚中墨汁因马车的晃动而洒出。
很快,罗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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