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没出现,两人一见就又回到了大学时候的亲密。耿浩揪着张峰的头发卷儿,半是嫌弃道,“你这形象,要不是我在你书上见到过,我还真认不出来了。”
“我这是现在最流行的风格,叫雅痞风。你这个不懂欣赏的。”
张峰把自己的头发卷儿从他的手里扯出来。耿浩很想说一句,他这样像街头流浪汉。什么时候,流行这种风格?现在的潮流,耿浩还真的很难欣赏的来。不过细细一看张峰,倒是有几分绅士读书人的气质,不可置否,看起来有几分魅力。不过,耿浩相信,把他的头发修一下,胡子刮一下,会更有魅力。
“说起来,你这形象,我要不是在杨灵的照片上看到过,也真的认不出来了。你什么时候带上眼镜了?”张峰拨了两下耿浩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还真是近视镜,不是和我一样的平光镜。我说,你之前那么努力学习都没近视,去支教个几年,就近视了?这眼镜片儿看起来还挺厚的,有个四五百度了吧?”
“你现在是改行卖眼镜了吗?分析的这么清楚?还好意思说杨灵的事儿,你是缺心眼儿吗?把我的地址二话不说给杨灵。”耿浩从他手里夺回眼镜,安安稳稳地挂在鼻梁上。
“哎哟,杨灵要是不去,你能那么快和嫂子在一块儿吗?过去的事儿,咱们就别提了。”
是的,他把老家的房子给卖了,和钟秀在莫村小学成立的那年寒假结婚了。那年张书记也累到了,村里临时进行村支书换届,钟秀以全票成为了新书记。
张峰又不安分地戳了戳耿浩的脸,再次啧声道,“你到底是去西部支教还是非洲支教?怎么能黑成这个鬼样子?你天天儿的不是应该在教室里上课?去哪儿晒的日光浴?”
“莫村那个地方,日光浴很充足,你有机会可以去体验体验。”耿浩没好气地给了他一个白眼儿,转念又眯眼看他,“你上次给我看的那本初稿,实体本出来了没?”
钟秀现在就是张峰的书迷,听说这次同学会张峰也会到,当时激动地直叹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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