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哈欠,这个哈欠打出,眼角都渗出了泪花。
“哎!”
他叹了叹气,随后,抱怨了几句。
抱怨的并非别人,而是自己。【醉书楼小说网,轻松阅新体验WWW.zslxsw.//com]
他忘了携带血橄榄,他的嗜好不多,啃食血橄榄算是一个,那玩意有着提神醒脑的作用,深夜值班的时候啃上几个,比喝咖啡的效果强多了,正是因为忘了带那玩意,他这才哈欠连天,睡眼稀松,非常的疲倦,所以,他时不时地便望着小楼那边,想要回到自己的宿舍去拿上几枚。
不过,也只是想想,并不敢真正的擅离职守。
他和红胡子的关系,就跟兰多夫和吉布森的关系有点类似,都是同乡,都是一起前来兰斯这样的大城市讨生活,只不过,兰多夫和吉布森在没有进入兰斯城前,基本上的平起平坐的关系,来到城里之后,因为各自的际遇和选择,这才有了上下之别。
他们则不一样,还在因斯那座小城镇的时候,红胡子就是他们的老大,那时候,英格纳姆不过是一个跑腿的小角色。
来到兰斯城不过十年不到,红胡子也就在港口区打出了名堂,有着响亮的名声,成为了一方势力之首,在他手下,有着小偷组织,有着骗子团伙,也有着卖淫集团……
当初,随着红胡子来到兰斯城的小镇团体,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人去面见了天主,当然,他们的魂灵更有可能是被魔鬼拉下了地狱。
在现实世界作恶,若是得不到上帝原谅,死后没有办法打开天国之门,不会被天堂所接纳,如此,也就只能被魔鬼拉入地狱,接受永恒的折磨。
圣堂的神父布道的时候经常这样说。
不过,红胡子老大时常对此嗤之以鼻,英格纳姆虽然也有着附和,其实,心里面是发虚的,每当他附和红胡子的说法时,总会在心里暗暗划着十字,向着上帝祈祷。
或许,这就是他能够担当老大,而自己只能在这里跑腿看门的缘故吧?
对方胆大妄为到不惧怕天罚,不信任上帝,对圣堂嗤之以鼻,而自己却不能,也不敢,总是想着金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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