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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旧识(第4节)

彻底停下来,只是不再哼着小曲,因为那声音就像是来自记忆深处,就像是错觉,而非真的是在耳边响起。

所以,他继续向前奔跑。

“汤姆森,你跑什么跑?”

声音突然拔高,隐隐有着愤怒。

记忆深处,有类似的声音钻出了心底,和现实中这耳边飘荡的声音重叠起来,汤姆森的心脏就像是被谁的手紧紧揪住一样,突然间,停止了跳动,

过了一阵,那只手方才离开,心脏重新跳动起来,就好比有人在打着急促的鼓点,那鼓点在胸腔内剧烈地回荡,让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汤姆森的眼角抽动着,他缓缓停下了奔跑。

眼角余光处,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巷子拐角闪现出来。

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蓬松的卷发好久没有整理过的关系显得非常的油腻,上面有着灰尘,又像是头皮屑,脸型瘦长,典型的马脸。

细长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单薄的嘴唇,同样眯成了一条线,脸部中间的鼻子像山脉一样高高隆起,鹰钩鼻,非常的显目。

这会儿,这个人正大笑着。

一副和好友久别重逢分外欣喜的笑容。

“我还说看错人了呢……小汤姆森,好久不见啊!”

汤姆森脸上的表情急速变换着,待他转过身,所有的表情都消失了,脸上只有笑容,同样是那种非常欣喜愉悦的笑容。

“于连大哥,你好,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于连走到了汤姆森跟前,他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皮夹克,身下是一条绷得很紧的黑色皮裤,这是典型的街头混混的打扮,尤其是他手中的那把蝴蝶刀,这会儿正在手指间舞动着,闪耀着刀光,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挽刀花,这是混混们的招牌。

带着妹妹斯嘉丽在街头讨活,汤姆森也做过一些违心的事情,很久以前,他曾经在于连的手底下讨活,当然,那时候,于连也是听命于人。

兰斯城内有着许多小偷帮派,尤其是在南城,这些小偷大多以少年人为主,被人组织起来形成了帮派,流连在街头,专门偷人钱包。

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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