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会一成不变。”
许佞眼角抽搐,骤然抬高了声音:“主子,阿蒙怀有身孕!”
“你想说什么?”
“沙场之上,我是将军;你面前,我永远都是奴仆!
你说过,如果你养的狗咬你,你会毫不犹豫杀了它。不容背叛。
可你还说过,杀了公狗,你会留下公狗的母7狗。
你很享受那种孤单的快乐。
你更说过,母7狗肚子里,最好怀有被杀死公狗的种。
那样,你就一定会等小狗出生,把它养大,驯养成狠角色。
狠到——它在活吃了自己的母亲后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奴才许佞,知道您说过的话,没有一样是做不到的。
奴才甘愿伏诛,只恳求尊主——给奴才留续一条血脉……”
我必须承认,许佞强忍痛苦说出的这番话,让我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震撼。
他不是第一个把我误认为是‘尊主’的人
但他是唯一一个,在‘尊主’面前自称奴才的人。
包括况风,都已经看出,他现在的处境已经无法再逆转。
我左手掐住了他的右肩锁骨,上下指尖相互抵触。
也就是说,我的手指,即便没有穿透他的皮肉,也已经将那一块皮肉挤压到了极限。
跗骨之痛,没有人能够承受得住。
更何况,我只要稍稍抬起左手拇指,如意扳指的机璜弹出,不那么锋利的簧片,就会轻易刺穿许佞的大动脉。
况风观察力极其敏锐。
此时,在他看来,许佞已经差不多是个死人了。
然而这种情形下,许佞却说出这样的一番——公狗和母狗,以及狗崽的‘理论’。
而这番理论,是属于他原本的主子,那个狗屁尊主的!
“血脉的传承,比起你的妻子阿蒙更重要吗?”
“不。”许佞竟然强硬地微微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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