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她用枪指着的那人,站在距离她约莫十米远的地方,面对枪口,背负着双手,不但没有丝毫惧怕,反倒嘴角带着浓重的嘲讽。
他完全把沈晴的喝令当作耳旁风,没有任何的动作。
沈晴咬了咬牙,微微放低枪口,语气复杂道:
“徐祸,我知道你也只是想救人。可孙禄是人,许宁也不比他低贱!你为了救人杀人,同样是犯法了!
别再继续错下去了。现在,马上跟我回局里去!”
没错
我之所以呆立当场,是因为被枪口指着的不是旁人,而是‘我自己’!
面对沈晴的‘规劝’,那人终于开了口:“我也在衙门里当过差,知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道理。”
他眼睛忽地转向我,哈哈一笑:“你也懂的,对不?”
我收起配枪,靠近沈晴几步,示意她也把枪放下。
开玩笑。
虽然确认出了大状况,可那毕竟是我的肉身躯壳。真要是被打中要害,我就要变成彻头彻尾的死鬼了。
“你是谁?”见沈晴没有收枪,我只好拦在她面前,面对‘自己’,问道:“或者说,你是什么?”
那人又再哈哈一笑,虽然在笑,但眼底深处却闪耀着明显的仇恨:
“我回来虽然不久,却也知道,你同僚手里的那铁疙瘩叫作‘枪’。
我很庆幸,你没有用枪对着我。
毕竟手足相残,实在是伦7理悲剧。
怎么?
还没想起我是谁?
呵呵,那就再给你个提示——很久以前,我曾和你分食过鬼王鲨的眼睛!”
我浑身剧震:“你是徐……”
“徐魁星!”那顶着我皮囊的人笑容骤敛,“我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更能让我记得,我曾经一奶同胞的二弟,不光将我送进了血池,还一次又一次的阻挠我脱逃!正因为我一直记得你,因为你我是兄弟,所以,无论你变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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