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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 岗亭制度(第4节)

江阴邑的白沙勇夫。

“沙野”不是不想自己组织武装力量,只可惜“百沙之主”不允许,担惊受怕的倒霉蛋们,也只能祈祷白沙勇夫真的能够保证他们继续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

然而事与愿违,随着地方豪族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引入野人为己用,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百沙”中的上层人员,为了防止突发状况,一咬牙,索性就搬到了江阴邑附近,重新形成的聚落、村邑,都是挂在了江阴邑名下,等于说就是入籍江阴邑,彻彻底底受江阴邑管理。

最重要的一点,他们还无法成为城里人,只有一少部分掏出几代人积蓄的,才能在江阴邑城内安置,因为城内显然要安全得多。

现在的状况,谁也不清楚姑苏王畿的贵族们,是不是会狂性大发,直接就抄掠人口,然后在五湖之畔打出狗脑子来。

死的人又不是贵族,是他们这些炮灰啊。

所以哪怕再怎么被江阴邑宰上一刀,为了小命,为了祖传染色体能够继续流传下去,这一刀挨了就是挨了。

能忍辱偷生为什么不活下去?

死了就啥也没有了。

也是因为“百沙”上层放弃了权力,这才让“白沙勇夫”进一步接管了各个沙野的统治。

承诺给予各沙野安全保障的同时,各沙野显然也要承担其义务。

比如说每年的保护费,那是绝对不能少的。

没有田地的沙野,捕鱼打猎所得,一般就是上缴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因为可以记账,所以往往都是集中到一年收获最多的时刻,一次搞定。

比如说前面半年某个沙野一共还缺多少只大雁或者其它鸟类,那么秋收的时候,就按照这个额度,一次捕捉。

总量够数就行。

不过这种靠渔猎为生的沙野,往往都是穷到没话讲,最终都是要靠出力工、徭役来充抵拖欠税赋。

而有了耕地的沙野,就是很正常的四六分或者五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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