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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四章 巧的很(第4节)

手又翻看了一下卷宗,说道“凶手乃是淮南人氏,是个武林中人,常在江湖走动,居无定所。<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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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牵扯的乃是一桩灭门惨案。人犯在行凶现场,被人当场抓获,当时人犯的手中还持有凶器。<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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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不少的人,看到了案发时,他在案发现场出现。此案乃是属于人证物证具在。<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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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有下面的人审理,只是虽然人证物证具在,人犯却拒不认罪。此人也真乃一条汉子,动用了大刑罚,也不招供。<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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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案宗在此,白大人可自行查看一番。”<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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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庆元一边将案宗递给了白一弦,一边简单的解释了一下。<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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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一弦一边听左庆元说明情况,一边快速的将案宗翻看了一下。<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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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多人看到流炢出现在案发现场,手上还拿着凶器,地上被杀的人是刚刚死亡。显然是人犯杀人之后还没来得及逃走便被人发现。<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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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他之外,在现场并未发现任何人的踪迹。所以看上去,流炢便是凶手。<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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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朝律法之中,像是这种表面上看,人证物证俱全,但人犯死不认罪的情况,是可以直接量刑的。<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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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未免冤狱的发生,案犯本身不招供,也就没有画押罪状,地方上可酌情判刑。<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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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种罪,显然是死罪,因此要上报刑部。只要刑部的人查阅之后觉得没有问题,审批之后方可行刑。<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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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些原因,流炢便被直接押到了刑部这边,之前是由刑部的官员复审的。<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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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虽然来了刑部,也同样上了大刑,但流炢依旧拒不认罪。<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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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的官员经过多方查证,认定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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