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运动会,我们班跑混合接力最后一棒的刘军扭伤了脚,由于种种原因原因,班上人不得不让我顶替。
而此次我们班的劲敌7班最后一棒的人刚巧又是丽丽,那次我没有重韬覆辙,在落后的情况下反败为胜。丽丽是个好强的女孩,不服气之下要和我再赛一次,我有意相让,让她胜出。至今我仍然认为自己当时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抉择,那个突发的念头让我自此以后多了一位异性“兄弟”。
慢慢地我也开始了解这位好“兄弟”,她心地其实很好,有爱心,同情弱者,只是痛恨那些不争气的人。当初,在她眼里,我正是那种人。
之后我们一起考上了冰际高中,而且同被分到了二班。高中两年多,她一直要胁我利用特权把她分到我前面的位子。那时候的她还是很野蛮,记得有一次,我高烧到39度,还是死撑着。她二话不说到医务室买了退烧药,扔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按上面所写的服用,分两天,一天三次,两天内我还见到这包药的话,老娘便宰了你!”
每次想起这事我都会觉得好笑,她永远不会用温柔的语气去关心别人。但那时的我真的很快乐。张雯,李晓,思思,张可,单若,丽丽和我,组成了一个能让所有青春少年男女都会羡慕不已的和谐团体,我们经常一起课间聊天,一起假日逛街,一起聚会吃饭,甚至相约一起大早早登上冰际市观日峰看日出。
吉他下的旋律也随着我心境的变化而变的如山涧的泉水一样轻灵跳跃,抒发着我心中的快乐,对青春的无悔。那时的我只希望时间能停住,将我们的欢笑也永远的留下。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我们可以一起快乐到老去。
只可惜——天总是不遂人愿。
高三到安宁举行的保送考试,丽丽不惜违反校规到车站送我。想不到,那次的相见竟成了永别。当我考完回到冰际市时,发现丽丽已经离开了我们,永远的离开。为了救一个小孩子,她被汹涌的车流无情地吞没,在芳华正茂的花季被上天夺去了宝贵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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