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他们还没有到自行发明片箭的地步,倒是悟出了一箭截断当双使。
另一方面,瓦迪·兹达洛维奇也带着家乡人搞起他们的投石索,不过是麻绳捆扎一个布兜,简单方面威力不明。
他们仍有全身而退的法子,蓝狐是生意人,做生意就要讲究留一手。大商人往往会是匪帮强权者觊觎的对象,如果对方武力来抢,商人财主得有一条逃生通道一逃之夭夭。
就在罗斯商铺的地下就挖掘出一条巷道,内部漆黑一片,不过通道都有木条加固。它并不很窄,被修得恰好可让蓝狐这个胖子单向跑动,这就足够。
巷道通向约莫二百米外,所谓当商铺在建设之初,古尔德这个老家伙就告诉自己的次子蓝狐类似“狡兔三窟”的道理,巷道和商铺是同时建造的,大量挖出的土顺手就对其在木墙边,顺带加固了墙壁。
即便存在逃生通道,很多老佣兵就似那嗅到血腥味的鲨鱼,可以说他们愚昧,但他们有自己的主张,他们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佣兵,而是神子的亲兵,是不能够让敌人看到自己逃跑的背影。
罗斯人这边已经放弃了全部的幻想,他们闭门不出,墙头高悬罗斯的白底蓝纹旗,旗帜还不止一面,那就是对斯塔德的嘲讽。
自一群大商人和一群匪帮头目描述罗斯堡金山银山的传说后,斯塔德带着他的兄弟们也在积极备战。
是要攻击一座木头堡垒吗?本着在弗兰德斯打劫土财主的经验,斯塔德对攻城可不是一窍不通。
弗兰德斯的财主们或是一些村庄,他们会修建围墙制造庇护所。
实质意义上,入侵弗兰德斯的霍里克一伙,他们属于第一批“诺曼征服者”。只是随着霍里克带兵返回丹麦,他们在弗兰德斯霸占的领地注定快速衰落,他们并没有做到长久的征服。这些年的肆虐倒是大大改变了弗兰德斯当地人的生活,他们生怕被杜里斯特的诺曼匪徒抢掠,有权势的人都开始建设防御措施,比如修建坚固的建筑,设立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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