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是此时,得胜的匪帮军队迫不及待地冲进堡垒内所有的房舍,事情出乎大家的意料,本是渴望大发横财的人们看到的尽是空空荡荡的房屋。他们拉开木柜、箱子,要么是空的要么就是破布。他们开始操持斧头疯狂砸地板,希望能挖到藏金银的地窖。
还别说,恰是他们的砍砸破坏掉了地道入口的木板。
狂喜的匪帮陆续跳下,觉得这就是充满财富的地窖入口。
另一边,斯塔德的人积极地打扫战场。
见过世面的披甲士兵非常识货,他们看到了罗斯人尸体边散落的剑。在这个时代的法兰克,钢剑是极为稀有的存在,吟游诗人会不吝辞藻称赞某一把钢剑是神的造物。
士兵都在捡钢剑,它们在夕阳下反射前所未有璀璨夺目的橘光。
有善于奉承者笑嘻嘻端着一把剑柄镶宝石的钢剑奉给斯塔德。
接过此剑的一瞬间,这位战场老手就意识到自己的旧剑从这一刻开始就成了废物。
旧剑也不是不可用,只是比起缴获的剑已然完全没了意义。
他将剑背对着自己,赫然看到了自己模糊的胡须,不由得大吃一惊全身发颤。
“这是何等的宝剑?明明经历了鏖战,剑刃毫不弯曲,表面光滑似水面,我竟看到了我的脸?!”
感慨之余便急令部下:“趁着那群蠢货搜索金银,我们快把好武器捡起来。”
披甲士兵必须遵从斯塔德的命令,未得命令不得掠夺金银,他们就只好憋住内心的渴望。
有士兵实在憋不住了就昂头呼吁:“大人,难道有比抢银币更重要的?”
“蠢货,哪里有什么金山银山。你们捡到的罗斯剑,我敢说一把剑就值一百枚金币。快点动手,否则那些匪帮就和你们争抢。”
当斯塔德进入这堡垒就预感到这地方可不想是会藏金银的地方,何况有消息说罗斯人的一支船队老早就逃之夭夭,若真有巨量金银,自然是跟着船队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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