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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八章 细思极恐(第2节)

年后,可按丁口每丁留一亩作为口粮田。”

“口粮田记录在册,由各州府郡县按户登记,并报户部备案。此类口粮田不得转让买卖,终身不交两税,着为私产。”

“每消一丁,或者没一户,有子嗣者继承,无子嗣者收为各村各里公产,为迁入者口粮田备用。”

这是惹人的事,原本准备由王安石担着的,现在赵曦自己扛了。

应该这时候文臣的怨气还在王安石身上吧?

真的是惹人的事!就这个荒废两年即无主的说法,就会让太多人肉疼了。

再想想这次各州府郡县上报耕田的事……真令人觉得可怕。

各州府郡县上报耕田,是因为青苗法,而青苗法目的是抑制兼并。

所以,在这次上报耕田数时,那些兼并之家,为了不显得太扎眼,肯定在上报田亩时会收缩,或者把那些荒芜的耕田直接撇开了。

如今朝廷颁布农田水利法,直接将荒废两年的耕田变成了无主之地…~这会让那些兼并之家损失多少呀!

或许……或许赵曦将青苗法公布于众,并允许各州府郡县自行上报耕田数,目的并不是为什么青苗法,纯粹就是为农田水利法而做的。

甚至,十多年前,因为新币而调查国朝耕田数,就是为了今天……

再甚着,恐怕王介甫是不是有青苗法呈上,或者这农田水利法没呈上来,一样会推出某些措施吧?

细思极恐!

而汝州官员,仅仅是一次很小的失误,只因为赶上了这节点,赵曦很仁慈的让整个汝州参与的官员全部倾家荡产了。

谁还敢站出来说自己是因为失误报错了?

就是兼并之家想,地方官员也不敢为他们背这个锅呀!

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下一步打基础,做准备。

恐怕王安石此时也身在其中而不自知吧?

或者说整个朝堂都没觉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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