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的公安及检察等单位进行公开道歉!消除负面影响。二、成立专案组,主动配合江苏警方追查虚假新闻撰稿人。并进行了各项工作的分工,落实责任!
据《天府晨报》提供的资料,作者“朱朱”的联系方式是:G省Y州市广陵邮局51888信箱,电话(0514)7856083,联系人:朱云清。
G省公安厅立即把假新闻事件向Y州市公安局作了通报,Y州市公安局领导十分重视,迅速进行了部署,明确由广陵分局具体查办。
广陵分局由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吴庆龙负责,从刑侦、派出所、政工办等部门抽调六名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
专案组兵分两路,围绕撰稿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邮局的个人信箱展开调查。
一路人员在对朱云清的联系电话进行调查时发现电话7856083的机主叫吕明忠,住址为广陵区新庄新河S幢301室,户主并非朱云清。
吕明忠的房屋几经转手,早已经卖给了江西乐山来经商的吴江,而吴江在居住期间,又于2002年3月将此房部分出租给了一个名叫翁成的青年居住。在排除了吕明忠撰写假新闻的嫌疑后,发现这部电话曾经与多家新闻媒体有联系。
另一路侦查人员在邮局的配合下,对51888信箱的主人进行调查,从原始资料上看,这个信箱是一个名叫侍红的女青年申请开设的。
而每隔两三天来邮局开一次信箱的,却是一个持有朱云清身份证的男青年,据邮局的工作人员反映,这名男青年约25岁左右,身高170CM左右,戴眼镜。
侦查人员当晚请邮局的工作人员到翁成的居住地进行秘密的辨认,发现翁成就是经常去邮局开信箱的人。
经过各方面的证据综合表明,基本上可以确定翁成就是撰写假新闻的嫌疑人。
就在这段调查的日子里,重庆和新疆的两家杂志社的编辑分别致电朱云清,商谈有关稿件的发表情况,而接电话的人却称:“朱云清现在不在,你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
专案组据此确定,翁成就是所谓的“朱云清”。
广陵公安分局局长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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