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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卷 追亡逐北_第三十章 落笔(第1节)

(88106 .)『火一,火球。』

山鸡浴火焦烤,看得我食指大动,趁着香味尚未传远,便大快朵颐解决今天的午餐。

这是在经过生兔肉差点让我见光明的惨痛经验后,才不得不用元素之力进行的妥协,考虑那惨无人道的痛苦,我决定还是牺牲一点元素,好换得肠胃的舒适,虽然双手和嘴唇都被烫得不象话,但我还是意犹未尽的吸吮指尖残留的美味。

独眼教过的忍耐、观察和警觉,是我能够一路逃离追捕的关键,同时我也越来越能够适应野外森林的生存规则。

已我现在的实力,是绝对不会去招惹巨山猫、斑点猫、灰熊、棕熊等猛兽,想在森林存活得够久,那就得先认清现实,野兔、山鸡、松鼠是我可已捕抓的猎物,而山猪、狐狸、苍鹰则是我的竞争对手。

虽然山猫的爪牙尖锐可怕,巨熊的力量无法匹敌,野猪横冲直撞,狐狸迅影无踪,但只要小心避开苍鹰的猎物,躲过雄鹿的追击,绕过猛兽的地盘,便能够相安无事。

因此,最可怕的,还是紧追在后的…人类。

经过一个多月的逃亡,刺客们似乎放弃了抓捕我的想法,而是改为就地围杀!

如此转变让我的处境更加堪虑,也因为这种变化,我的手臂和大腿又添加了三道创伤。

浑身是伤又睡眠不足,毛发紊乱且肮脏无比,这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也是此时此刻疲惫不堪的我,昏昏欲睡的状态。

用完餐后会想入眠是很正常的现象,但眼下却不适合呼呼大睡,我只能强迫自己运转脑袋,对这几天的逃亡做合理的推测。

追杀我的刺客只有两种类型,一为军团骑士,二为家族护卫。

军团骑士视荣耀为一切,要他们拔下臂甲上的军徽,穿上黑衣进行刺杀,那倒不如要他们自己去见光明比较快!

那么就只可能是贵族的护卫骑士…三公的护卫可以先排除,往下的侯爵和伯爵,我只接触过苏菲亚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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