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叶峥来到教室里的时候,有些意外地发现,随着他走进教室,正在埋头为了期末考试冲刺的同学们纷纷抬头向他看来。“喂喂!叶峥赶快过来!”李晨向着叶峥招手,兴高采烈。还有几个同学也笑嘻嘻地看着他,一副神秘的模样。
“干什么?这才一天不见,你就想我了?”叶峥很意外。“嘿嘿,不是我想你了,是有别人想你了!”李晨嬉笑道“快来看看你的课桌洞里面有什么东西!”“什么?”叶峥好奇地坐下,意外的在自己的课桌洞里面发现了一个漂亮的粉红色信封。把信封拿出来,粉红色的信封上有一些简单而漂亮的花纹,空无一字。
“情书!”李晨笑道“一个女孩送来的,说是帮朋友送的,还不说自己是哪个班的。不过咱们班里有认识那个女孩的,说是十一班的。就是不知道写情书的这个是不是十一班的。刚才差点忍不住打开看了,你快看看吧,嘿嘿……你的春天来了!”粉红色的情书带着一股玫瑰花的香味,叶峥打开信封,抽出来一张彩色的纸。叶峥我喜欢你。果真是情书!即使心智成熟,看到如此直接告白的叶峥,心里还是忍不住砰砰跳了几下。话说就算是前世,也算是比较优秀的他也从来没有收到过女孩子如此直白的告白信。这第一句话就是“我喜欢你”,这女孩的性格直爽?亦或者是写作手法中的开门见山?
寥寥二三百字,信中诉说了一个女孩对他的爱意。那天元旦晚会的时候,那女孩就在房间外面听叶峥唱歌,后来也挤进了教室里面听。也就是从哪一天起,叶峥给她留下了比较深刻的记忆,使得她有些不由自主地去关注叶峥。随后,叶峥的作文和散文,女孩也看到了,更是倾慕于叶峥的文采。随着这半个月对叶峥的注意,女孩越来越发现了自己对叶峥的喜欢之情。
“最近几天晚上我难以入睡,思考着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告诉你我对你的爱意,也曾忐忑犹豫过,但最终还是决定写一封信告诉你。叶峥,我喜欢你,你愿意认识我吗?下午放学后我在教学楼后面的小树林等着你,如果你愿意认识我,就去那里找我吧!”落款的名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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