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张弘宜坚决不承认她的行为是诈骗,但是证据链充足的情况下,即便张弘宜不承认,但是也可以判她诈骗未遂和诈骗罪了。
经过再三考虑之后,华强市法院决定公开审理张弘宜一案。
在开庭当天,参加这一次公开宣判的记者,竟然多达一百多人,这着实让法院的人没有想到。
最终。
华强市法院以张弘宜涉嫌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未遂两个罪名,判处张弘宜两年零三个月的监禁。
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张弘宜当庭大哭大闹,怒斥法院收取了水滴捐公益网站的好处,扬言要上诉。
事后。
张弘宜也的确是上诉了。
但是被上级法院直接驳回了,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被国内各大新闻报纸媒体报道,甚至还上了央视新闻。
张弘宜也没有想到,她这辈子第一次上央视新闻,竟然是以这样不光彩的方式。
不过,央视新闻对于张弘宜的案件,只是极为简单的播报了一下,重点在于这个案件,是互联网犯罪的第一例,对于今后的互联网法治,有着极其重要的参考意义,另外就是央视新闻也引用了张明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所说的一句话。
互联网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
而水滴捐公益网站,也是收获了无数网民们的赞扬。
“……干的漂亮!”
“就是应该这样做!”
“哈哈,这就是骗人的下场!”
“坦白来说,我心里挺同情张弘宜的,但是在情理上,我并不认可张弘宜的作法,她这样的家庭条件,仅仅只是一个脑溢血,就要到水滴捐公益网站来进行募捐,而且还一口气要募捐一百万,这样的作法,简直就是在拿网民当傻子一样骗!总之,这次的判决,对于今后那些想要模仿张弘宜的人,敲响了警钟!”
“说的没错,张弘宜这种作法,就是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诈骗,现在以网络诈骗罪判她,根本就没有冤枉她。”
除了水滴捐公益网站之外,其他论坛里面,也随处可见有关于张弘宜事件的争论。
偶尔也有几个奇葩,会站在张弘宜这边说话,认为法院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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