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起搞些乱七八糟没什么鸟用的小程序。
回想大学做过的最大的事情,貌似就是带领公会拿下了某版本他们那服务器某个最终oss的首杀……
“自成,你去美国,没有找个金发美女当女友么?按理说你这又是高材生,又是当老板,应该很容易有妹纸喜欢嘛!”常彬又问道。
自成喝了一小口啤酒,推了下眼镜,抿了抿嘴道:“那是,在啊美利坚,兄弟我也是混得相当不错的,什么金发大妞、南美辣妹、黑人娇娃,我都和她们谈笑风生……”
“谁要听你什么谈笑风生,你就说有没有和她们建立深厚友谊!”向坤笑着打断道。
自成一脸认真地盯着向坤:“我是个爱国青年,我喜欢我们自己国家的妹纸,所以虽然美利坚的妹纸们对我各种糖衣炮弹,但我依然坚持住了自己的原则,没有被她们腐蚀。”
常彬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笑着点了点胖子:“你不会到国外了,还不敢单独和妹纸说话吧?”
自成瞪他:“怎么可能!我公司就有十几个妹纸!算了,一会吃完饭,咱们去个酒吧,我证明给你看,我现在搭讪能力超强……”
不过吃完饭后,常彬接到未婚妻王涵的电话,好像是有事需要他回去一趟,于是把车钥匙留给了向坤,让他陪自成去玩,自己则打出租车回去。
向坤载着自成去了一家常彬推荐的酒吧,说是环境很不错,相对没那么吵闹,而且经常会有附近高校的妹纸过去。
进入酒吧后,向坤确实觉得这里的环境相比起他印象里的酒吧而言,要安静了不少,虽然人不少,但除了一位驻唱女歌手在唱着齐秦的《往事随风》,旁边并没有什么吆五喝六的吵闹声。
自成要了一杯无酒精的鸡尾酒,而向坤则要了一杯苏打水……
不一会,一位打扮时髦、栗色头发中挑染一丝紫发的漂亮女孩走了过来,问他们要不要请她喝一杯。
向坤本以为自成会果断答应,没想到他却是笑着摇头:“我们老同学很久没见了,想自己聊聊,不好意思。”
女孩笑笑,毫不介意地走开。
向坤奇道:“你不是说要来酒吧证明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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