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要找准时机,伺机而动。”
“那就是说,我们要等大将军回来,再做打算!”一个屯长说道。
廖勇摇了摇头,说道:“那样的话,我今日何必找你们过来,等大将军回来就没事了。按照时间来推算,慕容恪的狼骑明日就会抵达了。而大将军,估计会在后日回来。时间上相差一天,我们若出动的话,应当不会引起慕容恪的怀疑。
所以,我们打算明日出击。目标,是一个拓跋氏的一个商队,一个到我大秦边境互市的庞大商队。但,这次任务,有些特殊。因为,这个拓跋氏的商队,是慕容恪诱我们上钩的诱饵。这几日,拓跋氏牙帐通过几个商队放出风来,为的就是引们上钩。
这次叫你们来的目的,就是要选出五十个死士去执行这个任务。执行这个任务的人,必定会被拓跋氏和慕容氏的骑兵重重包围,也必定会必死无疑。”
“我去!”“我去!”“我去!”几个校尉、军侯、屯长争相叫嚷着。
看几人这么踊跃,廖勇挥了挥手,劝道:“喂喂,都冷机点,是让你们去当死士去送死,不是让你们去吃饭,都这么踊跃干嘛!要当死士,是要满足二个前提条件的:
第一个,身体特征。鲜卑胡,天生的骑士,他们从小就从马背上长大,因为骑马射箭,他们的两腿之间会有许多擦伤的痕迹,新伤老伤都有,手上也会有很厚的老茧。所选出的五十名死士,定要有两个特征。所幸,我们之中,有很多在边境长大的,这一点,不成问题。
第二个,要在没有马具的状况下非常熟练的策马,还要在马上非常熟练地用弯刀、开长弓。符合这个条件的士卒,也几乎是边境长大的那些士卒了。不过,这个条件,比上面的条件苛刻。
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我细细地算过,在我们现在的两三百人中,不过五六十人,选出五十人也是足够了。最关键的,就是要选出带队的人选,你们几个之中,附和这两个条件的,有魏屯长、郭屯长、林校尉你们三个,所以带队的人选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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