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相信。
忽然,魏牧之又说道“萧铮,你说我们度假回来之后,我调去后勤好不好?”
萧铮完全呆住了,“后勤?”
“对,就是负责处理一些日常琐事,像什么群众投诉啊之类的,很轻松,就是偶尔可能会调到晚班,但比我之前的工作来说,时间还是很稳定的,至少可以保证做五休二。”
萧铮没有回答,而是微微垂下眼睑。
过了一会儿,他回握住魏牧之的手,紧了紧,“魏牧之,你喜欢破案吗?我知道你喜欢,而且你在这方面也很有天分,我这次的事情,只是个意外,你没有必要因为这个,而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感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如果魏牧之真的这么做了,萧铮觉得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他们两人之间付出的可以达到平衡了。
或者可以说,魏牧之为了他,付出了很多。
一些是他知道的,而有很多,是他不知道的。
没等他说完,魏牧之反而是笑了起来,“不是,不止是因为这个,我只是觉得,我现在的这个工作实在是太忙了,我在这个岗位上将近六年,该做的,我都做过了,所以,我觉得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是谈恋爱最重要。”
“我喜欢一个大美人儿,喜欢了大半年,追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追到手了,我就想,好好地和他过日子,不能让他每天为我担惊受怕,他跟着我,是要快快乐乐的,绝不能受半点委屈,所以综合考虑,我觉得后勤这个工作,是最适合我的。”
萧铮怔怔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他轻笑了声。
抬手,揉了揉魏牧之的头发,语气中带着笑“傻瓜。”
是呀,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魏牧之更傻的了。
他明明可以有大好的前程,明明有着一身的才华。
可是这些他都不在乎,他只在乎,他的男朋友跟着他,过得好不好。
魏牧之笑眯眯地看着他,“那大美人儿是同意了?”
“魏牧之,你会后悔的。”
握紧他的手,魏牧之的目光无比坚定,“不会,永远也不会。”
说完,魏牧之又把杂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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