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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逼真不逼真?(二更)(第4节)

三千里,购书者杖二十,交予刑部,若有朝官犯事,初次罚俸六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废黜,永不取用。”

“另请陛下下旨,令刑部排查,寻得著书之人,加以严惩!”

子受听得耳朵生茧,终于等到了正主。

他轻轻昂首,俯视下方。

“不必费心思拿人了,书是朕写的,那图也是朕遣人所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