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一百个满意。
白送的东西,谁不喜欢?
但她并不想要那套房子,因为她觉得顾清俞太侮辱人了一点。
送房子是真,可买房之前还要签一份合同。
那份合同的大概意思是房产过户后,不允许二次过户,不然的话,顾清俞有权收回房子。
看到合同的内容,冯晓琴差点气炸了。
这合同什么嘛?
分明是为了防着她,就差指名道姓了。
冯晓琴是想要房子,非常想,但她不想以这种方式得到,况且,这套房子也没她的名字。
严格来说,这套房子压根就不是她的。
名义上是小老虎的,实际上是顾磊的,或者说是顾清俞的。
最近几天,冯晓琴特地查了查,她发现如果用顾清俞的方式买房,一旦顾清俞改变了主意,对方就能随时拿回房子。
那份合同就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始终悬在他们的头顶。
说不定哪天,房子就回到了人家的手中。
这种房子,谁愿意要呢?
另外,如果他们要了这套房子,未来他们和顾清俞的相处方式,大概率就是大伯一家(顾士海)和姑姑一家(顾士莲一家)一样。
见面就要矮上半截。
所以,思来想去,冯晓琴觉得这套房子不能要。
她买房的初衷是为了什么?
为了有一个家,一套属于她的房子,一套她可以自主处置的房子。
落人口实,又不得到实处,要它又有何用?
回去做饭之前,冯晓琴再次叮嘱道。
“老公,等阿姐回来了,我嘱咐你的事可别忘了啊。”
“放心,不会忘得。”
顾磊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回答的很是爽利。
这次又不是借钱,没什么不好开口的。
两天前,媳妇忽然跟他说起不要房子了,当时,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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