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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发愁的老周(第2节)

版权是李杰的,由滚石代理,词曲版权收益五五分成,歌曲录音版权归滚石。

如果合约结束,李杰可以在专辑发行十年后,以【专辑制作成本*1.05*5】的价格,收回录音版权。

之所以是十年,那是因为十年后,专辑的录音版权几乎没有什么收益。

谁踏马会买一张十年前发行的专辑?

至于网络版权、流媒体之类的,现在的合同根本没有规定。

没有人能预测未来。

就当下的市场环境,谁能想到在线音乐、数字音乐的高速发展。

就没那个概念。

除了唱片合同之外,李杰也把经纪合同挂靠在了滚石,如果是滚石提供的活动,分成是滚石5,李杰3成,经纪人李戒两成。

不过。

大家都对这个条款不怎么上心。

摇滚歌手哪有什么活动的机会?

不论是在内地,还是在港台,摇滚乐都是一个非常小众的音乐类型,受众并不多。

尤其是李杰的第一张专辑,走的是垃圾摇滚风格。

受众更低。

魔岩唱片提供50万的专辑制作费用,只要不亏本,那就是赚了。

他们没想过大赚,哪怕小亏,也能接受。

滚石明知道这生意不赚钱,为什么还要做?

不求利,自然是为了名。

50万RMB对于内地的唱片公司而言,那是一笔巨款,对于旗下天王、天后一堆的滚石而言,真算不上大钱。

滚石给旗下的当红歌手随便办一场稍微大一点的营销活动,预算都是百万起步。

投资内地摇滚乐赚到的名,其价值远远多过那几百万块钱。

次日。

李杰带着毛毛去了一趟商场。

有了钱,当然是花。

什么冰箱、洗衣机、彩电,统统买了。

长虹25寸大彩电,3000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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