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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章:不吐不快!(第4节)

流,对宗室进行改革。

朝廷财政危机,那就增加收入,大肆开源,于是有了矿税、抽税、加派饷银等名目的举措。

万历矿税的成效,根据杨涛先生在《明代万历中矿税监进奉内库考》的统计,金约为9952两、银540余万两。

有一件事,说天启时期,打仗,朝廷财政不足,叶向高向皇帝请发内帑,皇帝发出3000万两。叶向高于是感叹,“我以前总是怀疑,皇帝富有四海,为什么皇祖要这样刻意地收敛天下之财呢?现在东虏发难,封疆突坏,举国之财不能继辽饷,不得不时时请发内帑,我才忽然明白了皇祖的深谋远虑。”吹逼万历皇帝的深谋远虑,给大明续命。

然而这事,系三真七假的网络谣言!

真相是,叶向高确实向天启请发内帑,天启也确实发了内帑。但是,不是3000万两,而是200万两。

万历矿税所得,大体上是赐给了福王,有“耗天下财,以肥福王”的说法。万历疼爱福王,本来是要立福王为太子,继承皇位的。但是反对声音大,最终作罢。

矿税并非开源的大头。开源大头,是加派的饷银。

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辽东军饷骤增300万两,宫内虽有积储,不肯拨发,于是援御倭例,每亩加派3厘5毫,共增赋银200多万两。

四十七年又加3厘5毫。

四十八年再加二厘。

前后共加九厘,共增赋银520万两,遂为定额。

名义是为国为民,筹集军费。实质上,是宗室吃财政,财政亏空,导致军费不足,然后开饷。这种行径,与清末,老佛爷挪用军费修园子,不逞多让。

崇祯三年(1630年),又强征“辽饷”,亩加征银三厘。

崇祯十年(1637年),明廷为镇压农民起义,开征“剿饷”,每年加派银三百三十余万两。

崇祯十二年(1639年),明廷又加征“练饷”,每年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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