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歌尔转身离开了行宫的大门,没走两步,突然摔倒在了地上。
有一名卫兵给他下了绊子,还没等他站起来,另一名卫兵一脚踢中了他的肋骨。
歌尔趴在地上,艰难的喘息了许久,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史宾杜缓缓走到歌尔身前,一脸冷漠道:“乌兹伯爵,谁给你的勇气,让你敢在我面前挥拳头?”
歌尔抬起头,愤怒的看着史宾杜。史宾杜一脚踢在了歌尔脸上,厚重的皮靴在他的脸上撕开了一条口子。歌尔想要爬起来,却遭到了一群士兵的围殴。
军靴,马鞭,刀把……歌尔被殴打了整整十分钟,直到他的马夫拔出了长剑,卫兵们才停了手。
史宾杜皱着眉头看着马夫,冷笑道:“你想做什么?想死么?”
马夫平静的回答道:“首相大人,我和我的领主大人打了一辈子仗,你离我只有几步远,我可以轻松砍下你的头。”
史宾杜一惊,赶紧后退了几步,行宫门口聚集了不少围观者,事情有些不好收场了。
“带着你的领主离开吧,”史宾杜拿出了首相的大度,“今天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
马夫扶起了歌尔,让他躺在了马车上,随即赶着车离开了脂凛城。
路上,歌尔在哭泣,为了他的儿子,也为了他自己。
车夫一路默不作声,直到走到了抽纱城境内,他回头问了一句:“大人,如果您想要打仗,我愿意随时拿起我的剑。”
歌尔低声道:“抽纱城还有能打仗的人么?”
“也许不多,但至少还能找到几百个好汉,足以对付那群奔狼杂种。”
歌尔的身体颤抖了许久,最终他还是平复了下来,叹口气道:“先回城堡吧。”
打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找上几个棒小伙子血拼一场那么简单。要筹集粮食,要筹集武器,要筹集足够的金币用以采购物资和犒赏士兵。
最重要的是,士兵们要明白打仗的目的,为了救自己的儿子,这对歌尔来说是一个非常充分的理由,他的子民也愿意为此跟随他战斗。
可这场战争的结果会是什么?就算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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