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生。只是官府在榷量的时候,凭金银为尺度。”
金银等贵金属,长期的不作为货币使用,只是作为一种高昂稀缺的原料,或是打制奢侈器物,或是用作储存。一方面金银并没有一个长期稳定的产出,另一方面金银如果作为货币,其物理属性又决定了朝廷很难就此动什么手脚。
以铜为钱并通过滥行新钱来掠夺民间财富,这也是中原政权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这其中最明显就是魏晋三国时期。
魏蜀吴三国除了在战场上争权斗势,在金融领域也是变着法的比较谁发的钱更烂,魏国搞新五铢,吴国就发当十、当百的大钱,蜀国一看还能这么玩,当十当百太小气,老子直接当千。这样的钱币,其信用度可想而知,全成一个笑话。
即便不论前朝,本朝高宗行新钱以代替开元通宝,结果也遭到了长安民众的自发抵制,乃至于为之罢市。
金银物理属性稳定,其作为货币的优越性自不待言,而且也有人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王方庆就曾对李潼讲过,岭南特别是广州等地,民俗就是以金银当钱,一则岭南多有金银产地,二则广州又是外贸集中地,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成分复杂,所以对货币的要求度就更高。
大行台在行政手段上是要逊于神都朝廷,就需要在商业方面进行补充,需要刺激商贸,让交易频繁发生。采用金银作为结算货币,也是促进商贸发展的手段之一。
但是这种变革,势必需要一个接受过程。所以李潼还是从商贾下手,商贾们贩殖为业、不事耕织、凭本生利,其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自然要高过寻常小民,而且只要有利润存在,就不患商业萧条。
本身抗压能力不弱,即便新法不合时宜,所带来的反噬也有限,起码不足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一旦有了成效,又能获得最直接的反馈与收益,自然是最适合的实验对象。
李光顺对此考虑的自然没有那么深远,总之觉得少弟的决定就是对的,对此倒也没有提出什么意见,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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