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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我有一个梦想,我要修仙!(第二更)(第3节)

了动,默默的将编辑好了一半的文字删掉。

惹不起啊。

他进群的时候是武道三阶初,因为被群主罚去种树,刑期还没有过,今天以前一直都没有机会做别的事,包括修炼,所以他现在依旧是武道三阶初。

那么问题来了,老夫我在群里惹得起谁呢?

雄霸?

他出关的那天好像说他是宗师巅峰,也就是武道三阶巅峰,打不过啊。

李茂贞?

武道金丹,更不用想了。

殷素素?

不行,她和张无忌是穿同一条裤子的,惹她就是在惹张无忌,自己和张无忌的武功在伯仲之间,但张无忌有势力,自己没有。

黑大帅?

打不过。

西门吹雪?

一直没有冒泡,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

想了许久,火云邪神点了点头,他总算想到了一个自己能惹得起的人。

谁呢?

宇智波佐助!

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

额,这个结果好像有点丢人啊。

火云邪神摸了把自己的脸,抿着嘴巴,没有说些什么,继续狩猎去了。

今天是群活动举办的日子,群主给自己放了个假,自己得抓紧时间把那头大猩猩抓到。

武者习武炼气,想要变强,伙食必须要好,这样自己就能从肉中汲取到营养和它们的气血,从而壮大自身,加快修炼的进度。

因此,大猩猩我告诉你,老夫我吃定你了!

将对魏无羡的怒火尽数转移到那头大猩猩身上,火云邪神加快了自己奔跑的速度。

…………

另一边,聊天群里。

杀阡陌义正言辞的拒绝了魏无羡的邀请,并表示,自己不会放过他的,像他这样的无礼之徒就该被打入蛮荒,受到无尽的痛苦。

打入蛮荒?

好吧,原著中长留将花千骨打入了蛮荒,还以为这种事只有三尊才能办到,原来杀阡陌也行。

另外,魏无羡你也太皮,太能惹事了吧,好端端的想看人家的下半身,我说他是男的,他相信不就完了,还非要亲眼验证一下。

原著中,金光瑶说你就是会得罪人,注定没有好下场,这话虽然恶毒了些,但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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