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我倒觉得如果弥尔塞再和她在一起也不坏,因为失去之后才会觉得珍惜,尼丽应该不会再背叛了,打死也不会。”
我摇头道:“你有没有想过,是尼丽把这种信任感消磨殆尽的?她管弥尔塞叫废物。而且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裂痕,再复合对弥尔塞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拉米亚说:“好吧,她是富家小姐,总会有出路的。”
其实我不便告诉拉米亚,权杖很快会对邓恩的遗产动手。这整件事与邓恩脱不开干系,邓恩从中发了国难财,让叶格丽有机可趁,虽然他也是上当受骗,可真正的锅应该由他来背。
即使权杖从比武中薅了许多羊毛,她欠我的债仍让她的钱包紧缩,但如果抄了邓恩的家底,那国库的收支非但能大有改善,而且她还能大赚一笔,甚至好几年都不用愁。罚完邓恩之后,还有波德莱尔与内夫·霸权,这对权杖而言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所以说,猪要养肥了再杀,学到了,学到了。
如此一来,尼丽一家很快会没落,邓恩的那些家臣即使不锒铛入狱,也会倾家荡产。当然,权杖会给尼丽留一些过日子的钱,这些钱,普通人在本撒过一辈子是足够了,但对于她这种大手大脚惯了的官家小姐,不久就会用完。
她只能指望快点找一个暴发户,一个渴望踏入贵族圈子的平民富翁,用她的身世地位换取财富,这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本撒的没落贵族可不少。人哪,还真不能选错,一步错步步错,很可能一辈子就完了。
拉米亚问:“你觉得弥尔塞能对付得了阿德曼吗?”
我也正为此苦恼,答道:“亲爱的,我不骗你,我觉得....够呛。”
拉米亚斟酌道:“阿德曼对付博思泰特斯的表现要比弥尔塞强一些....”
“可不仅仅如此,在比武时,如果阿德曼想杀博思泰特斯是可以办到的,可高手过招,差之毫厘,正是他思想上那么一放松,一心软,导致他的败北。这一次却不一样,他会用生死决斗的心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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