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国即使真派间谍来了,也只会得到一个“何岚/某某某立功心切”的结论。
动机层面攀咬不到顾鲲身上来。
至少顾鲲是被动的,是被华尔街金融狗刺激后、激于义愤、临时起意的。而不是处心积虑、蓄谋已久苟了好几年的。
就像大洋国刑法里对于二级谋杀和一级谋杀的动机定位差别一样。
“看来我们也要多请几个保镖了,这事儿我会私下里跟老板说的。如果有那么大的预期利益,贷款几十个亿、先把项目跑起来,问题应该不大。说到底,就算出事了,我们也不过是一个合同审查不严、签订合同受骗罪罢了。要立功就要担风险嘛。”何岚叹了口气,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说句题外话,华夏国的《刑法》里面,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员工作中被骗,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如果今天顾鲲靠画大饼拿到贷款后,将来项目前景没有达到顾鲲吹嘘的程度,那何岚理论上就要犯这个罪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事实上以顾鲲的实力当然不会让合作伙伴有麻烦的了。
这个罪一般也就判个三年以下。即使是“国家利益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顶格最多七年,依法治国这是不能突破的。
只要顾鲲不给何岚好处,没有黑钱,不构成其他罪,最多就是七年了。
这也是对方敢赌一把的原因,毕竟赌对了政绩也非常丰厚。
……
顾鲲在沪江,就以这样的节奏,拜了一圈早年,把几个要害关节稍微疏通了一下。
然后就拿着纸面上规划的项目、极低的首付比例,拿到了数十亿规模的基建贷款意向书(正式放款要等工程开工,分步发放)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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