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碍于林氏的面子,沈念禾半点都不会考虑去什么傅家赴宴,既然裴继安眼下摆出了这个态度,她便不再犹豫,道:“那一会看了帖子,我给傅莲菡回个话吧。”
裴继安却是道:“这点杂事,我代你做就是了。”
他口中说着,一面挑挑拣拣,自那一摞纸中摸了一张字迹最少的出来,拿刀把沈念禾先前在上头写的字迹裁了下来,提笔沾了一点残墨,落笔如飞,很快就按沈念禾的口吻拟了个回帖出来。
沈念禾见他眨眨眼的功夫,居然就已经在落款,忍不住好奇地凑头去看。
裴继安文笔极佳,寥寥百余字,上头居然用了七八个典故,其中还有两个出处十分冷僻,可这样堆砌出来的文辞,居然读来毫无刻意的感觉,反而十分流畅。
除此之外,他明明用的是小女儿家的口吻,写出来却一点也不违和,只那字体偏偏用的魏碑体,无论粗顿还是抬峰,力道都用得极大,起落犹如刀削似的,刚毅极了。
文与字放在一起看,便像是军中八尺大汉,手里捏着一根绣花针在边跳舞边刺绣似的,怎么看怎么奇怪。
沈念禾通读一遍,越读越觉得好笑,道:“三哥这是在做什么?”
裴继安笑着看了她一眼,道:“怎么,沈家的女儿还不兴有个识文知书的书童?”
沈念禾险些要笑出声来,打趣道:“我却不敢要三哥这样的书童,哪有书童比主家还要高大这么多的,况且还这么老,放在我家,这个年纪要是还只能做个书童,旁的都帮不上忙,怕是也没什么出息了……”
裴继安就攥着她的袖子,隔着衣袖捉着沈念禾的手腕,微笑道:“人你都已经收了,有没有出息都只能用这一个,要知道这个书童虽然年纪大,又没本事,心眼却是小得很。”
又道:“反正有个有钱的主家……”他嘴里说着“主家”二字,眼睛则是含笑看了一眼沈念禾,“怎么也不至于将我饿死罢?”
沈念禾便笑道:“我家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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