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彩头",点名让你们两家来办……那你们让人家在比赛规则上有点话语权,这不是应该的吗?
更何况,孙黄之前有过办"龙头杯"的经验,虽然那是绿林道上的事,但江湖道的人自然也都有所耳闻;至少在外人看来,那"龙头杯"的確是将绿林道的龙头之爭给解决了,且至今也没见有哪个社团公开跳出来质疑这结果的。
所以,让孙黄二人来"指导"规则,也算是专业对口。
苦就苦了真正出钱出力办事的霍鸣和慕容抒……这几日每天都跟孙子似的亲自上门与孙黄一起"开会"討论。
谁也不敢少去那么一天,就怕今天没去,第二天人家告诉你昨天已定下了一条对你不利的规则。
好在,孙黄搞这些东西的效率还可以,三方一共也就拉扯那么四五天,比赛规则便出炉了。
规则的第一条就是:本比赛的目的是为了决出下一届少年英雄会的主办方,故不接受以个人身份报名者;有资格报名的,必须是门派或者组织,且这些门派必须具备承办大会所需的最低限度的人力和財力。
然后第二条下边儿就列了很多的细则,比如报名的门派至少也得是成立了五年以上的,你们要是动那种"我们几个人散兵游勇为了爭寻蚕戒临时成立一个门派来参赛"的心思……那还是算了,人家早就防出
去了。
还有就是財务方面以及门派人数,这些都列出了最低標准——你要是门内一共就师徒二人,隱居在陵墓里头,那你这门派就算有几百年歷史也办不了什么大会对吧?
简而言之,仅是头两条里列出的那些条条框框,就基本把武林中二三流开外的那些门派全给筛掉了。
然后第三条开始,就是讲"选手僱佣制",这个也是吸取了龙头杯的经验,给那些巅峰战力不够强的门派以操作的空间。
这条慕容抒肯定第一个赞成的,因为论武功他绝不是霍鸣的对手,但要是大家可以各自僱佣选手上场,那他还是相信"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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