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存进罗马银行。然后他们再换个名字,在奥地利,或者德意志诸邦买一个身份,然后再大摇大摆的到巴黎来,并且并且从此过上幸福的,(财政上)完全自由的生活。
既然如此,那还要让开普敦的那些家伙们过来干啥?让他们过来分钱?
既然有了这样的想法,东印度公司的反应速度自然就可想而知了,总之就是,普瑞玛总督派来的代表被东印度公司的家伙们像皮球一样从这个各部门踢到那个部门,又从那个部门踢到这个部门,总而言之,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说辞,都有一条线路图,而这套线路图都将“下一步”的标志指向另外的一个部门。
也不知道后世写出《城堡》的卡夫卡,是不是干过类似的跑公文的事情。不过,如果能把这本穿越过来,给乔森少校看看的话,他一定会觉得自己完完全全的就是书里面的那个“K”。
他依照东印度公司的那些家伙给出的路线图,像一条傻狗一样的疯跑。他先是被公司那边告知,这件事情,必须由印度总督明托伯爵吉尔伯特·艾略特-默里-基宁蒙德先生提出要求,公司方面才能执行。
“啊,我的朋友,你知道,如今在处理一些而政治问题的时候,公司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像这样的事情,没有艾略特总督的批准,那肯定是不行的。”
于是他就被一脚从印度西边的孟买,踢到了印度东边的加尔各答。然后呢?
“我的朋友,你知道,我们并没有做出决定的权力,您知道,根据1784年的法案(《东印度公司法案》),这样重大的决定,必须得到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而管理委员会,现在在国内。”
依据1784年的《东印度公司法案》,东印度公司在政治方面的决策权服从于英国政府的命令。为了达到这个任务,法案就印度事务建立了一个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英国财政大臣、一名国务大臣和四名由国王任命的枢密院顾问官。依据这一法案,凡是涉及到各种政治决策的行动,都必须得到这个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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