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身为边境城市的城主,宋书航也不想打仗,于是安排了向导,引倒大河的车队前往帝都。
在大河还没到达帝都的时候,王重暂时不用担心对方发动袭击,于是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贸易活动。
荒原上虽然贫瘠,但是珍贵的物资也不少。
木材,石料,毛皮,这些东西源源不断的运往洞城,再换来马匹,纸张,以及各种珍贵金属。
和大天朝接触的越多,王重深深觉得,这个大天朝实力之发达,不是他石头王朝能够相比的。
所以和谈,是明智的选择。
但是同时也不能让人觉得自己好欺负,他毕竟也是在朝堂之上混过的人,深知朝堂之上各种各样的人很多。
有些人好战,肯定是主张打仗。
有些人心善,肯定是主张讲和。
还有一行人投鼠忌器,左右摇摆。
所以为了避免战争,除了送出必要的诚意之外,他也必须要让对方投鼠忌器,才有可能有回旋余地。
这三个锦囊,是他这次必胜的把握。
之所以不让大河提前知晓,也是不想让他太过惊讶。
现如今,王重也弄清了大荒的地图。
原本的石头部落在大荒尽头,进入丛林一直过去,则是巨大的丛林,那里被称为天森林,寓意为这里是天,以目前人类的科技手段,根本不可能穿越天森林。
大荒的两边则是连绵不断的山脉,山脉过去则是其它国家,所以整个大荒,仅仅和大天朝接壤。
严格来说,如果没有大天朝的话,仅剩的二十个都不到的部落他很容易整合。
但现实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仅剩的这些部落都是大天朝的附属部落,动他们,意味着和大天朝为敌。
所以难搞就难搞在这里!
“希望大河能成功吧,他性格沉稳,做事周详,应该无事。”王重端起羊奶酒,一饮而尽。
…………
一个多月后,大河的车队终于进入了大天朝的帝都。
这一进入,他们才知道,这大天朝是多么的牛逼。
繁华程度,和他们大荒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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