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坊,卖个二十八两,他不觉得有什么,但在玉泉巷的铺子里,要了盈袖二十八两?小姑娘还跟盈袖争?她们两个……家里银子多,也不是这么败的?
陆景明抬手揉了揉鬓边:“玉泉巷的铺子,一只羊脂玉的镯子卖了你们二十八两,明礼,我叫你跟着盈袖,你就这么跟着她的?”
明礼面色一变:“主子,那表姑娘一眼就看上了,我也没办法呀,而且表姑娘要吃刘记的脯肉,叫我去买,我不在呀!”
他有些急了,声儿都急促起来:“真不管我的事儿的,而且……而且表姑娘估计怕您说她,没告诉您,那镯子还配着个玉佩一块儿卖的,两样加起来,二十八两银子,一文钱都不少。”
好,很好。
周掌柜他知道,算是个会做生意的人,不过今次倒好得很,把生意都做到他陆家人头上来了。
不是……他的小姑娘不是一向很精明吗?
那个镯子,姓周的要她二十八两,还得捎带上个不知道什么样儿的破玉佩,她还争着买?
她这个架势,看起来,为了林蘅,一掷千金她不会心疼一下的。
陆景明拧眉,眼中闪过不悦:“你不用跟我进去了,去一趟玉泉巷,别的也不要说,看着挑几样成色不错的买回来,叫他照着寻常价格报,你也只管照他开口的价钱付银子,他要多问,你就说盈袖觉得他们家的料子都还不错,想再挑几样,回家跟我说了,我看那羊脂玉的镯子的确不错,而盈袖她又懒烦再自己去,便让你再跑一趟,随便买几样回去给她。”
明礼一时僵在原地没挪动:“这不是给周掌柜送银子吗?”
陆景明阴恻恻笑:“给他送银子?他也配吗?”
“那您叫我去……”
“你买完东西,明日便安排几个得力的人,在城中四处去散播,便说周记的东西成色水头都属上乘,但这价钱可比集云玉行的便宜多了,明明差不多的东西,周记的开的价,可连集云的一半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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